两辆马车,几人分别坐了上去之后,直到快行驶到了下一座城池之前,才下了车,步行向前走去。
三人在附近的树林里坐下休息,那些侍卫换成了富贵人家的贴身侍从,拿着碎银子去了城镇当中。
没过一会儿,侍卫就回来了,驾着一架看起来十分宽敞的马车行驶了过来。
有了马车,三人自然又是一阵乔装打扮,换回了富贵人家的行头,坐上了马车。
这下行路就快了许多。
三人大概有了有半个月左右,越走离历京越远,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大历的西南边境处。
这里离西北远得太多,城市也不算特别富庶,唯一的好处就是,因为这里因为距离蛮夷之地较近,所以那些官兵一时不会搜查到这里。
一行人就在这里定居下来。
白日里带上面具示人,晚上才换回真实面貌。
宋禾又在这里盘下了一个铺子,做起了原来的生意,卤肉店。
还是按照原来的配方,考虑到这里的民众爱吃咸重口味的,宋禾把肉卤得又咸又辣的,生意相较于当初在沛县的时候比,还要好很多。
有了立身之本,每两个月还有侍卫不断地从历京那里,从林彦承手中拿到应有的分成,一家的小日子过得还算很不错。
林彦承是个重诺的商人,即便自己一家被通缉,他还是按照约定,因为太远了,每两个月就给侍卫应得的盈余,让宋禾能有机会在西北把生意做大了去。
因为生活不错,宋禾又开了两家酒楼,一家客栈,在西北这个边陲小镇上,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这样的日子大约过了有两个月,官府的通缉文书才到了这里。
虽然几人都易了容,但还是因为通缉令的原因,每日过得更加小心翼翼了。
宋禾的身子也有些笨重了起来,不过好在她本身就很瘦,即便有了五个月的身孕,看起来也不过才四个月的样子。
那些官兵将他们三人的画像张贴在小镇的四处,宋禾看了一眼,不由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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