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姜舒月挖参的时候,冯巧儿还在昏迷,当然不知道具体过程。
她不知情,但她会编啊,见问,就道:“咱们姑娘运气好!在林子里碰上了!”
刚才在外间,她哥说她了,说姑娘还没过门,不能现在喊嫂子,所以她又改回原来的称呼,喊起了姑娘。
运气好?常妈妈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都说否极泰来,运气也算一种。
中午吃饭的时候,冯明知根本不敢抬头看姜舒月,姜舒月倒是大大方方给他夹菜:“明知哥,别总吃菜,多吃点肉,你太瘦了。”
在原主零碎的记忆中,冯明知总是在读书。他对原主极好,原主在潜意识里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依赖。
冯明知一张脸爆红,握着筷子的手都鼓起了青筋,吃下姜舒月夹到碗中的肉,感觉像是放了糖,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他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视线对上,冯明知爆红的一张脸又有些发白。
“姑娘,你的病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府?”没人知道冯明知说这话时,内心有多纠结。
从前姑娘傻乎乎的,他把姑娘当妹妹,愿意遵守与家主的约定,守着姑娘过一辈子。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
现在姑娘清醒过来,他欢喜得紧,也……喜欢得紧,再也没办法把她当妹妹,却又不忍心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跟着自己吃苦。
毕竟继福晋当初赶姑娘出来,理由是姑娘傻了,生活不能自理,会影响乌拉那拉家其他姑娘议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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