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她看了,却也不敢看。那时只看到红影一片,就失去了意识。
但是,那一年正是推行火葬的第一年【2】……某个没有心肝的小领导,想让她儿子当厂里第一个响应号召的人。
哈!什么号召不号召的!人活着怎么签协议书都可以,甚至厂里需要,刘淑英可以拉着全家签署同意火葬协议书。但她儿子已经为厂里牺牲了,竟然还要榨干他最后一滴血吗?
也就是那个时候,大儿媳妇的娘家人来闹着要工作,大儿媳装聋作哑,都想要从她儿子身上撕走最后一块肉。
但刘淑英,绝对不同意。
那是她对人下手最狠的一段时间:自己接手工作,赶走大儿媳,一分钱都没让她带走。后来听说大儿媳被娘家远远嫁走,再也没回来过。
有人眼馋工作,她就从早到晚站在厂门口哭,终于等到省里来视察的领导,一锤定音,永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