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小队》抄袭的了,好明显的围魏救赵。
凌田气死了,即刻找出自己跟工作室签的合同、往来邮件记录和相关草稿、线稿,然后又给程程发了一条消息:【你不做解释的话,我就自己放证据了。】
程程这才打了视频过来,凌田还是把手机放在桌上,程程就这么看着天花板说:“我们合同里可是约定过不能透露你是主笔的,最多就给你出个证明,说你作为创作小组成员在我们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凌田服了,这说法非但不能澄清,反而很可能让人觉得她有机会接触到《高冷总裁》的创作素材吧?
程程还在那边继续说:“……其实,这件事你得分两个方面来看,虽然被骂了几句,但也是给你带去流量的不是吗?咱们双赢,何必非要搞得不愉快呢?”
凌田算是了解了他的态度,懒得再跟他辩, 直接把电话挂了。
她心里很清楚,虽然有句话叫“黑红也是红”,但她这样的小画师哪里承受得了这种黑流量。这件事要是不说清楚,不彻彻底底地反击,她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一点点好评、声誉和粉丝就都没有了。
那天下午,她带着合同和所有电子证据,又去了趟律所,找田嘉木。
田嘉木研究了一番,现去请教了做知产的同事,最后给她结论:“这件事哪怕避开署名权,你也可以实现自证。从速写到草稿、线稿、成稿,每个创作步骤都有记录,邮件时间戳清楚,完全可以证明是你原创。而且,虽然你基于同一幅速写创作了两幅画,但从画风,到细节,再到主题都明显不同。所以,改编权、复制权、演绎作品独创性,这几个可能产生争议的点,都是低风险。”
“那就是没事?”凌田问。
律师一般不说这种人话,但田嘉木还是说了:“没事。”
凌田终于放了心,还是有些后怕,还好当时签合同之前咨询过老爸,明确了合同范围仅限于《高冷总裁》,不涉及同一时期她创作的其他作品。而且,她创作过程一路都有留底,OC 还登记了版权,这时候想到的,就是赶紧把《废物小队》的第一卷 也去做一下版权登记。
就这么在外面跑了大半天,她跟父亲一起回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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