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桑兮渺看着他的背影,感觉怪怪的,却怎么都说不来原因。
盛时的酒量很好,脚步走得稳当,脸上也不露一点醉意。
他翻到通讯录里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人,拨过去。
等待对方响应期间,他坐到沙发上,把猫抱到腿上。
这家伙不怕生,同时也很难和人亲近,即使连迦、吴浩东经常来给它喂食,它也不爱理睬他们。
猫通灵性,明明这么久没见过桑兮渺,还是认得出她。
电话响了十几秒,对面才接起。
“喂?盛老板,你怎么突然想起我了,搞得我有点惶恐啊。”
他是盛时大学的同班同学,叫孙朗。
盛时读书时因为皮相好,又有钱,在整个系,甚至学院,都颇为有名气。
他们这个专业——金融——有家里的托举会顺风顺水得多,他们开玩笑说,以后抱他的大腿。
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大多通过朋友圈了解近况,偶尔私下八卦,谁谁谁结婚了,谁谁谁分手了。
盛时开了家酒吧的事很快就传开了。
其实也不算太出乎意料,他本就不爱按套路出牌。
包括他谈的那女朋友。
好像是哲学院的吧,不会打扮,性格不讨喜,谁也不知道他看上她什么了。
不过当初再腻歪,后来不还是分了?
都说久未联系的同学突然找你准没好事,不是借钱就是要份子钱。
孙朗寻思着,以盛时那家底,怎么着也不该是第一种吧。
岂料,他问的是:“你当时是学生会会长,你认识哲学院的人么。”
“认识啊,一块儿开过会,不过他们院没什么存在感,我好像只加了他们院会长。”
“行,麻烦你推给我。”
挂了电话,孙朗有点犯嘀咕:不是早分手八百年了吗,难道要重续旧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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