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算时间应该是原主跟陆少观在城里办完喜酒之后,应陆家人所邀,她再次回陆少观老家办喜酒那一次,讥讽的是不管是在城里办的喜酒,还是回陆少观的老家办喜酒,钱都是汪家出的,汪百合当初以为是爱,自己出了钱却当不成大爷。想到刚刚那个说话刻薄的声音,应该就是陆少观的母亲陆母了,百合忍不住又长叹了口气。接收完剧情之后,百合脑子还有些昏沉得难受。刚想坐起身来,门口处之前被人用力关上的门,一下子又被人推了开来,一个高大的人影低头弯腰的进来了,阴冷着一张对着百合看:“小合,你怎么回事?已经嫁给我了,怎么还要让妈来做饭给你吃?”这个年轻人约二十四五岁的模样,脸庞方正浓眉大眼的,带着一股阳刚之色,再加上他身材高大。很是有些迷人的味道。百合一眼就认出了陆少观,心里一股恶心感便涌上了心头来。任务做得多了,无论是优柔寡断的,还是像之前的宋天齐那样无耻不要脸的,百合见得都多了。可唯独陆少观这种脸厚心黑的人还真是头一回见到,照理来说他对于汪百合就算是没有感情,可汪百合为他付出了这么多,当初在学校时陆少观的衣裳鞋袜哪样不是汪百合出钱买的?就连他现在用的笔记本和手机等都是汪百合刷的卡,这会儿也不知他哪儿来的脸敢对原主喝斥,但原主喜欢他,却不代表自己也喜欢他。幸亏这会儿剧情还开始在头一回汪百合跟着陆少观回老家办婚礼的时候。时间还早着,没有到后来过房子生小孩儿之时,也正因为是这一天早晨陆母尖酸刻薄的骂了她几句,汪百合从小被父母当成眼珠子一般爱护长大,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再加上土炕她又确实睡不惯。昨晚认床直到快天亮时才合眼,早晨起来得晚了一些,也不管新媳妇儿还有三天的缓冲时间,陆母直接便没拿她当外人的使唤上了,一天到晚跟着一群村中妇人洗衣做饭的。被喝斥得跟个奴隶似的,这会儿又正是天冷的时候,汪百合头一回做这样的事情,回去那双纤纤玉手便裂开了口疼了一个冬天,从此落下了长冻疮的毛病,这会儿百合才没那么傻了,听到陆少观还敢喝斥她,她冷笑了两声,一面裹了被子指着自己的衣裳就道:“把我羽绒服拿过来。”她话音刚落,陆少观本能的拿了衣裳给她,门却一下子被人撞开了,陆母那彪悍的身影钻了进来,指着百合便一顿大骂:“臭不要脸的烂货,反了天了你,敢指使我儿子办事儿,他昨天的鞋都压着你的鞋的,证明你一辈子要顺着他,这会儿不给男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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